|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汉川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第1次澄清公告 (标段编号:****)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汉川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更正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154.62万元,此限价为估算。(1)马口市场建安费约1700万元,分水市场建安费约1411.71万元,总建安费费率最高投标限值为100%。由投标人以费率填写于“投标函7(其他补充说明)”中,并分别标明马口市场和分水市场工程建安费。 (2)设计部分约为42.91万元,设计费费率最高投标限值为100%。由投标人以费率填写于“投标函7.(其他补充说明)”中,标明为工程设计费。投标人报价超过上述任意一项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本项目成本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责任等。 本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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