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拍公告
KNJ-****-TJD8-990、991、992、994、997、1103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疏附县自然资源局140.48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共计7宗标的)在喀什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http://120.71.240.231:91)公开挂牌流转,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序号与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流转低价(元/亩/年) | 竞拍保证金 | 种植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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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三(988)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东村154.89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154.89亩 | 400元/亩/年 | 1855.8元 | 1.48亩已定植玉米 |
| 标的五(990)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东村634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63.04亩 | 400元/亩/年 | 832.8元 | 1.92亩已定植棉花 |
| 标的十六(991)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东村42.62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42.62亩 | 400元/亩/年 | 770.4元 | 现处于待耕耘态 |
| 标的七(992)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东村47.99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47.99亩 | 400元/亩/年 | 574.8元 | 100%预留已定植糯玉米 |
| 标的十九(994)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东村40.45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40.45亩 | 350元/亩/年 | 4247.25元 | 10.18亩已定植棉花 |
| 标的二十(997)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东村34.41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34.41亩 | 600元/亩/年 | 6079.4元 | 10.82亩已定植棉花、23.61亩已定植玉米 |
| 标的一百二十(1100)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东村31.96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31.96亩 | 350元/亩/年 | 3355.8元 | 100%预留已定植棉花 |
备注:上述标的中若存在种植作物的均属于原种植户。
### 标的使用现状
耕地,种植现状详见上表
### 标的性质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流转方式
□出租 □入股 □其他 流转标的用途 用于种植农作物
### 流转底价
详见上表 (交易价款缴纳请酌情详见注意事项第7条)
### 流转期限
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第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度流转款项于当年的1月30日之前支付。
### 竞价方式
阶梯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亩/年的整倍数
### 竞拍地点
喀什农作物交易中心
### 竞拍时间
标的十三(疏附县吾库萨克村15.49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16:00至16:15(北京时间)
标的十五(疏附县托克扎克镇吾甫尔村6.04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16:30至16:45(北京时间)
标的十六(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吾甫尔村6.42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17:00至17:15(北京时间)
标的十七(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吾甫尔村4.79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17:30至17:45(北京时间)
标的十九(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吾甫尔村40.45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18:00至18:15(北京时间)
标的二十(疏附县托克扎克镇吾甫尔村34.43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18:30至18:45(北京时间)
标的一百二十(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吾甫尔村31.96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19:00至19:15(北京时间)
### 注意事项
1. 意向受让方请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联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成功后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方式: 电子保函由电子保函出具方抵力成:http://neeeinccn/5. 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即无息退还(报名成功且无异议的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至****18:00(北京时间))。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号名称: 喀什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号码:86**** 323
开户银行: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环疆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竞拍保证金须使用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3)竞拍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作为有竞投保证金。请有意竞买人员提前打款,避免因异地跨境等原因造成入账延迟影响竞拍。
2. 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2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期付款或一年支付,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年度流转款项于当年的1月30日之前支付。
3、此流转标的水电齐全,道路通畅。
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同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本起转让方出同,受让方不再再次流转此的。
6、转出方流转标的后续者实际标量的,包含地埂。
7、交易价款递增增为: 此流转标的初始价格为10元/年,采用分期阶段递增竞价,首年度竞价每1年为一个计价周期(第10年为1500元/亩·年)报价竞价价格为起始价,每周期交易价款在上周期交易价款基础上增加70元/亩/年。
8、交易会国行期间,受让方如有用用需求,须优先选择该流转标的所在村本地村民。
9、受让期届满该交易合同终止,须按时、受让方流转该标的范围内原建设部交易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交流转交付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支付相应的任何损失及费用。
10、受让方种植作物所产生的政府奖励资金归受让方。
11、此时标挂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和或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
(存在差额情况部分,原出具体情况部分)。
12、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不有优先受权。
13、若交割时存在在田作物,按本标准价准:受让方须另行支付已种植成本2250元/亩,玉米、首蓿以外其他作物、西瓜、棉花作物或水果、棉花、除棉花以外其他农、水作物或1500元/亩,收益及补贴归受让方,支付时间同为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具体容详见下述内容:补偿相关细则:若最终受让方并非原种植户的,最终补偿方法在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与原种植户签订补偿协议(双方应按照具体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本次7宗竞拍标的补偿标准如下:标的1种植棉的,最终受让方按2250元/亩予以补偿:标的已种植棉花以外其他农作物的,最终受让方按1500元/亩的补偿价格予以补偿。本项目有土地流转项目下,如有补偿款项,最终受让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资金支付至原种植户账户: 原种植户收到补偿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交付,标的土地附着物所有权同交至最终竞得方。
14、测检评估费用相关约定:受让方须在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与测绘评估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双方最终以具体签署的测绘评估结果为实际流转标的约交期及评估费用为7万后,该费用由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给评估服务机构指定账户。
15、此标的网络竞价价格为10元/亩/年。
16. 他条款详见附件的内容。
1. 本项目开展委托出让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成约)保证金,或者核查存在其他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产权交易中心可以按照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成交价份)报价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照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变化,重新产生流转的纺原项目出让方与受让方自不发生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应方收取的费用负责担解决。
2. 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须按照本《意向受让方交易规则的交易服务,交易服务相关事宜以最终受让方与产权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 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项目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其方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此项不拟竞拍。
4. 标的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现状已实地看样,未单位已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 受让方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卖。
6. 受让方对于承包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
7. 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喀什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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