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第SG02标段-钢筋加工厂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S218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第SG02标段-钢筋加工厂建设工程-公路业务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第SG02标段(项目名称)钢筋加工厂建设工程(包件名称)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试)) 本采购项目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第SG02标段(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钢筋加工厂建设工程-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第SG02标段-钢筋加工厂建设工程。 1.2 采购编号:****(试)。 1.3 采购人:中交三航局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概况:S218 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起点位于灵溪镇灵海村附近苍南、平阳两县交界处,与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段相接,起点桩号 K0+000。路线往东,经水垟村、凰山前村、蔡宅村,于四大村北侧平行于瑞苍高速公路布线,跨过横阳支江(观朱线Ⅶ级航道)后,进入龙港市**** 本项目为第2合同段(K1+814~K13+178),起点位于横阳支江大桥往西25m,终点与G228国道相交,路线全长11.364公里,穿越19个村庄。含大桥2座,中桥18座,小桥1座,路基9.1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景观、公路服务站等工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第SG02标段-钢筋加工厂建设,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筋加工棚材料的采购、加工、涂装、运输、安装,维护,场地硬化等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特别说明:本工程钢筋棚的部分材料需利用从乐清(乐清市**** 2.2 包件划分:专业分包(包工包机包部分材料)。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2.7 采购人提供的材料: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图纸及招标单位要求。 2.8采购人提供的船、机:本工程施工所需施工设备均由投标单位配备,投标单位配备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业主、监理及招标单位等相关单位;设备进出场必须符合工程进度要求,按照施工总体组织要求,投标单位的设备和人员进出场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2.9本次采购临设、水、电情况:临设及生产场地:本次报价中包含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提供住宿,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水: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电: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2.10其他: /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3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包件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或选择成交分包商的方法)。 3.6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若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sra.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所提示时间截止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所提示时间截止为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启时间。 (3)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6.1工程现场踏勘 6.1.1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各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自行前往施工现场(地点:龙港市****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6.1.2各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施工区域内的人文、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场地征地拆迁,临时使用的空间及周边环境,了解一切所能影响响应文件报价的因素,所有因素均应包含于报价中,一经成交不能以不完全了解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成交分包商负责。 6.2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中标分包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分包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分包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 联系方式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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