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会昌县****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下浮率≥12%元
最高限价:下浮率≥12%元
五、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 会昌县**** | 1 | 批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备注: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
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实行分批供货,在采购人每批次发出通知起7天内完成供货,直到项目结束。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响应。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起至****,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方式:请各响应供应商将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163.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售价:0元/本。
八、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九、开启
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5%,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交纳的由采购人收取,项目结束(质保期满)后,如无失约违约等情形,则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
2.付款方式:结算根据县财政最终审计结算价按市政工程下浮9%后,再下浮(成交下浮率),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不高于核定工程量预算价的60%或预算审核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至预算审核价(下浮后)的80%,项目整体结算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3%在质保期(质保期为贰年,从项目整体验收并办理移交之日起。)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所有款项支付均先票后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足额发票。所有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磋商方式:磋商开启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规定时间内未作出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十一、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电话:****
邮箱: ****@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梁女士(采购代理机构):****
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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