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 | |||
| 项目名称 | 法律顾问项目(三墩—隶玛) | |||
| 资金来源 | 区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建设) | |||
| 项目内容 | 1.负责草拟、修改、审查有关处理上海隶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协议、会议纪要、律师函等)。 2.负责调查、搜集,梳理上海隶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场所租赁使用、租金支付等基本情况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负责代理采购人向上海隶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诉讼,包括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等。 4.负责向采购人就有所涉场所占用并拒绝归还场所问题的处理提供解决方案。 5.负责参与接待所涉场所相关的信访、投诉及矛盾化解,协调处置。 | |||
| 报名有关事项 | 服务类型 | 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 | 服务金额 | 3.0000万元 |
| 报价参考依据 | 依据行业一般收费标准收取。 | 一年多签 | 否 | |
| 服务时限 | 合同签订至服务结束 | 截止报名时间 | **** 00:00:00 | |
| 报价开始时间 | **** 10:00:00 | 报价结束时间 | **** 10:00:00 | |
| 资质等级要求 | 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人员资质 | 律师执业证: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1 | |
| 否定性条件 | (一)在中介集市报名前3个月内存在1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二)在中介集市报名前1年内存在2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三)在中介集市报名前2年内存在1次记入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四)在中介集市报名后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前,存在记入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 |||
| 回避情形 | (一)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
| 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方式 | **** |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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