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榕江县文体中心社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提升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该项目进场时,系统选择为非政府投资,该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 2、原系统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榕江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榕江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0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此通知 |
|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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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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