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物料制作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15:07:27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标书号:****-ZB-2026-0001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截止时间:****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10:30:00
咨询截止时间:**** 10:00:00
开标时间:**** 10: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的《无欠税证明》或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3)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包括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4)提供近三年内具有定制加工、原材料供应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需上传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清晰完整扫描件。 (5)被纳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物料制作 | 杂品 | 1.000 | 项 | 对公转账 | 明珠琉璃 |
收货地址: 北京市****
┃详情描述
| 为保障非遗琉璃烧制技艺传承与创新所需物资稳定供应,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物料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1 项目名称:物料制作采购项目 1.1.2 招标编号:****-ZB-2026-0001 1.1.3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1.1.4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3万元(含税) 此限价为框架合同履行期内预估采购总额,实际结算金额以框架合同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期18个月)内采购的实际供货数量、金额为准。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金额及最低订货数量。 1.1.5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供应传承和创新琉璃烧制技艺专用的物料、原材料、工具等定制加工货物(具体明细详见第三章3.3采购清单)。提供货物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琉璃生产工艺要求,满足非遗技艺传承与生产经营双重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2.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3.1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依法免税证明。 1.2.3.2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主管机关单位出具证明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险或暂无参保人员的,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免参保登记证明、零参保证明或法定豁免文件。 1.2.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2.5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或产品质量投诉记录;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承诺函样式详见第五章5.2.6) 1.2.6 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负责人、高管或股东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的采购活动。 1.3.1 报名时间:****至****上午10:00(北京时间),具体发布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www.bbmgzc.com)发布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1.3.2 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先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入网审核,再进行线上报名,提交入围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1.3.2.1 入围审核要求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以下要求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完整提交入围审核资料。供应商未按期提交、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未完成入围资格审核,由此导致无法参与开标、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丧失入围资格等一切后果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的《无欠税证明》或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3)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包括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4)提供近三年内具有定制加工、原材料供应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需上传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清晰完整扫描件。 (5)被纳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3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不收取任何文件费用。 1.3.4 咨询截止时间:****10:00(北京时间),超出时间的,采购人不再受理针对本项目的咨询。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5.1 递交时间与截止时间 1.5.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0:00-10:30(北京时间)。 1.5.1.2 投标截止时间:****10:30(北京时间)。 1.5.1.3 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线下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完全一致。逾期未完成线上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 1.5.2 递交地点与方式 1.5.2.1 线上递交渠道: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1.5.2.2 线下递交地点:北京市**** 1.5.2.3 本次采用线上+线下双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同时完成以下两项操作,投标方为有效: (1)线上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禁止上传。单份电子投标文件超过25M,可拆分多份文档依序上传。 (2)线下递交:在截止时间前将按要求装订、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和样品送至线下递交地点。 1.5.3 递交要求与拒收情形 1.5.3.1 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如两者内容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5.3.2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同时完成线上电子文件上传和线下纸质文件递交的。 1.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1.6.2 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线下递交地点一致。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yipm.com 1.8.1 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供应商无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同已充分理解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现场条件以及全部履约风险。 1.8.2 踏勘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1.8.3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存在疑问、歧义或异议,参照第二章2.2.2载明的内容执行,逾期提交的疑问不予受理、不予回复。 1.8.4 投标预备会:采购人不另行召开投标预备会。 1.8.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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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jyip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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