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润蓝海A区电梯更新项目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鹏润蓝海A区电梯更新项目答疑及补遗(一)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质疑1:关于履约保证金比例:履约保证金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约407万元,占比0.49%。请招标人说明:该比例是否足以约束中标人在整个合同履行周期(含10年质保期)内的履约行为是否考虑提高至合同金额5%以上
答:履约保证金比例更改为中标合同金额5%,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2:关于旧电梯残值处理机制:招标公告第2.3条要求投标人对旧电梯残值自主报价,未要求构成明细,未设参考价或区间限制。请招标人说明:如何防止投标人虚高残值报价压低总报价、中标后以次充好是否考虑要求残值报价明细并设置多退少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关于免保期是否符合国补政策及重庆市****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4:关于有偿维保价格约束机制:招标公告第2.6.3条约定"参照重庆市电梯协会指导价协商签订"维保合同。12台电梯年维保费涉及全体业主切身利益,维保费最终由业主承担。请招标人明确:维保价格的具体约束机制是什么是否设定最高限价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价免保期满后的维保单价如无约束,如何保障业主在维保定价中的权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关于货物+维保全链条绑定"直属分公司"是否构成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2.6.1条要求"制造商直属分公司"提供2年免保,2.6.3条要求"制造商直属分公司"签订有偿维保合同。从设备供应、免保到长期维保全部锁定在"制造商+直属分公司"一个主体。请招标人说明:在已限定6个品牌+6个型号的基础上,再叠加"直属分公司"条件,是否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是否明确制造商对分公司的连带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6:关于合同价由第三方评审决定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公告第2.3条明确"中标后合同价由第三方咨询单位出具的评审价作为合同价"。《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价款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请招标人说明:以评审价取代中标价签约,是否构成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背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7、质疑8:关于品牌+型号双重限定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公告第3.4条限定6个品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4项进一步限定6个具体型号(日立MCA、上海三菱LEHY-Pro、奥的斯Gen3、蒂升Mate200、迅达5400、通力N-Mini),每个品牌锁定为唯一型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禁止"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该构成要件无须附加"直接废标"条件。请招标人说明:上述限定是否属于该禁止性情形如不属于,请提供法律依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4履约担保修改如下:
| 原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的内容 |
| 7.4 履约担保 | 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20000元,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至甲方专用账户,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且已经向甲方提交竣工档案资料和结算资料后,乙方必须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相关违约扣款后,甲方按此予以无息退还。 | 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5%。 |
附件: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2.1(1)商务部分C修改如下:
| 原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的内容 |
| 3.2.1(1)商务部分C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6分); 【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提供从2023年至今,具有投标品牌一致的电梯更新业绩合同,提供1个合同得3分,满分1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品牌一致的电梯更新业绩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作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承诺提供整机10年质保,得2分。 【注】承诺书必须是所投品牌电梯厂家提供承诺盖章+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分); 【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提供从2023年至今,具有投标品牌一致的电梯更新业绩合同,提供1个合同得3分,满分1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品牌一致的电梯更新业绩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作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承诺提供整机10年质保,得2分。 【注】承诺书必须是所投品牌电梯厂家提供承诺盖章+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4)电梯免保期(3分) 电梯免保期2年,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承诺电梯免保期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 【注】提供承诺书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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