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
招标项目编号(****)
一、内容
原公告资格要求现更正为:(一)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能力;(二)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不得担任超过3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四)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六)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三、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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