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FMTA-2补充精制催化剂外委加工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FMTA-2补充精制催化剂外委加工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FMTA-2补充精制催化剂外委加工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FMTA-2补充精制催化剂外委加工框架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FMTA-2催化剂外委加工95.7吨,甲供材由加工单位自提,催化剂按照买方要求包装,并由加工单位负责送货至指定地点。(暂估数量,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加工量)。项目概算: ****.00元 。
2.3招标范围:
(一)FMTA-2催化剂外委加工95.7吨,甲供材由加工单位自提,催化剂按照买方要求包装,并由加工单位负责送货至指定地点。(暂估数量,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加工量)按招标人实际要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本合同项下各单项产品的单次送货数量,均不得超过对应产品的招标采购数量。任一单项产品的累计送货量达到其招标采购数量的,该单项产品的供货义务即告完成,不再继续供货,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产品的继续履行。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本合同整体终止:
(1)本合同项下所有单项产品的累计送货量均已达到各自的招标采购数量;
(2)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约定总价;
(3)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二)最高限价:单价不高于29万元/吨,总价不高于2775.3万元(含税)。
(三)报价方式:固定单价,计算总价(按氧化态成品计算单价,含税、含铂金钯金溶解加工费、含买方提供原料自提运费、装卸费,加工后成品包装及运费、装卸费等)。。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高于29万元/吨,总价不高于2775.3万元(含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2.6服务期限:2年。
2.7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FMTA-2补充精制催化剂外委加工框架采购项目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4业绩要求:投标产品至少满足以下条款中一条:
(1)若投标人已完成过FMTA-2加氢催化剂加工,需要提供供货合同、对应发票及用户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使用该原料生产对应牌号催化剂名称、使用单位签章、技术方签章及联系方式等。
(2)生产产品需提前完成小试评价,并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投标单位需出具技术方提供的评估合格说明。(如投标产品前期已具备招标人成功应用业绩的视为已完成小试评价,须提供一份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3.5人员要求:满足本项目生产工期配置相关生产人员
3.6设备要求:具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相关生产设备及质检设备
3.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3.8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9●本次招标仅允许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投标方为需加工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2)需加工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需加工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需加工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10详细评审-服务要求:按买方要求供货,按买方要求供货,其中30吨以下订单30日内交货,30~70吨订单50日内交货。
3.11其他要求:
3.11.1经合同买卖双方或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卖方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连带责任,赔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11.2承揽物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催化剂色差、出现杂物、粉尘大等问题)不符合约定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无条件免费修理、重作、更换,并按不符合质量要求部分承揽物对应【含税】合同价款加工定作物货物价值的不高于10%支付违约金。经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卖方有权拒收,并拒绝支付经修理或调换后不符合约定部分的价款,卖方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且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11.3按招标人实际要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本合同项下各单项产品的单次送货数量,均不得超过对应产品的招标采购数量。任一单项产品的累计送货量达到其招标采购数量的,该单项产品的供货义务即告完成,不再继续供货,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产品的继续履行。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本合同整体终止:
(1)本合同项下所有单项产品的累计送货量均已达到各自的招标采购数量;
(2)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约定总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 08: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
|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王圣鑫(异议)、齐放、李孟阳(标书售卖等) 电 话(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电 话(异议受理电话):**** 电子邮件: 标书售卖等:****@cnpc.com.cn 异议:****@cnpc.com.cn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