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点击登录查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三轮)1名医疗卫生辅助岗,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
普通高校2026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共计招募1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见《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卫生辅助岗岗位表》(见附件1)
▲扫码查看(附件1)
▲扫码查看(附件2)
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提交至招募单位邮箱(见附件3)。
▲扫码查看(附件3)
报名结束后,中心将结合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考核工作结束后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中心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被招募者自行承担。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中心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至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公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中心另行通知。
本次招募我中心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报名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不法分子以我中心或招募单位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因报名者联系方式有误,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入职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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