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目 | 内容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南山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道路硬化山皮石采购【网上竞价】 | |||||||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山皮石采购,约12000立方米,最终工程量按现场实际验收使用量据实结算,见下表: | |||||||
| 材料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
| 山皮石 | ①粒径:最大粒径≤300mm,级配连续,2200mm石料占比不低于65%,不得含有超30cm大块孤石。 ②含泥量:≤10%,不得夹带淤泥、腐殖土、草根等杂质。 ③材质:石灰岩、砂岩等硬质石料,严禁强风化、泥化岩石;石料压碎值≤35%,抗压强度≥30MPa。 ④性能:级配良好,空隙可自行填充,碾压后密实稳定,满足厂区**** ⑤验收:材料进场现场抽检,不合格物料无条件退场。 | 12000 | m3 | 40元/m3 | ||||
|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 ||||||||
| 注: | ||||||||
| 报名时间 | ****16:00至****16:00 |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20000元; |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 特殊情形 |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 5000-10000 | 0.30% | 0.25% | 0.10% | |||||
| 10000-50000 | 0.10% | 0.10% | 0.05% | |||||
| 5**** | 0.05% | 0.05% | / |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 | |||||
|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 |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先供货、后付款模式,无预付款。所有山皮石供货完成并经双方核对、验收确认实际用量后,统一办理结算手续,按最终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付款。 |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 技术支持电话:**** |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 操作指南 |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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