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采购融合CDN软件一套及配合进行服务器的搬迁上线等工作。融合CDN平台包括静态内容加速、大文件下载加速、音视频点播/直播加速、智能全局调度、协议优化等25项功能。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采购预估金额及中标人数量见下表。
| 标段名称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中标人数 | 份额分配(%) |
| 标段1 | ****.00 | 1 | 100 |
1.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设备搬迁、软硬件部署及调试工作。
1.6交货地点:山西省(甲方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未含税总价不得超过****.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合同关键条款:
(1)合同性质:单项合同。
(2)合同金额计算方式:合同含税签约金额=以成交价格计算签署。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4)付款方式:1)到货款:安装上线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2)验收付款: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尾款。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1 | 省内自有互联网业务系统 | 套 | 1 |
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选)资格的;投标/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移动禁止合作期内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须提供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个且单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的同类项目业绩。(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含“云化CDN"或"CDN云化改造"或"vCDN管理“或“互联网电视平台"或"视频融合平台"或"电视业务管理平台”等销售或服务合同。 (2)业绩时间范围认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材料)下达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材料)累计金额为准。业绩个数认定: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个数为准。 (3)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材料)关键页的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4)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或结算材料)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查验截图。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本项目采用结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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