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高中实验室建设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遴选代理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学校《点击登录查看高中实验室建设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高中实验室建设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实施。为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非集采目录之外的公开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高中实验室建设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遴选代理公司。
(二)代理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高中实验室建设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代理内容:代理点击登录查看高中实验室建设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非集采目录之外部分)公开招标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评审工作、协调合同签订等环节。
(四)遴选数量:择优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遴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过程向社会公开,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一视同仁。
(二)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好、信用评价高的代理机构。
(三)集体决策原则:本项目预算额度大、技术复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遴选结果须经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三、遴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比选方式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学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竞争,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四、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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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名录登记备案,能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及招标代理业务。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五)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六)近三年内未受到省级及以上司法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具有教育行业或实验室设备采购类项目代理业绩者优先。
五、报名及遴选安排
(一)报名时间:****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资料。
(二)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总务处107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评审等材料。
(四)报名评审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6.代理服务方案(含工作计划、时间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7.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8.代理服务费报价。
以上材料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应使用A4规格纸张,有明显的指引
六、遴选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小组根据代理机构提交的遴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机构。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企业实力(5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具有得5分,无或缺少得0分。
(二)服务方案(55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时间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人员团队(10分):项目负责人资质、能力、业绩及项目组人员配置。
(四)报价(5分):
1.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下浮率为0-20%;
2.最后报价得分=(下浮率报价/基准下浮率报价)×5分;
3.代理机构须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报价应当合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竞争。
(五)现场陈述(25分):代理公司对代理项目的理解、服务情况等方面作陈述,时间3至10分钟。
七、遴选工作程序
(一)公告发布与报名阶段:在学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及遴选应答文件。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少于3家。如报名机构不足3家,则在2家报名机构中择优选择1家;如仅有1家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确定为本项目代理机构。
(二)评审阶段:学校临时组建遴选评审小组(不少于7人),成员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随机产生。评审小组对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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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选候选机构。(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定与公示阶段:审定通过后,在发布遴选公告的同一媒体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签约阶段:学校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
八、监督与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编制遴选应答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学校不作补偿。
(二)学校保留对遴选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总务处主任
联系电话:(0876)****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总务处1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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