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肃南中队营房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武警肃南中队营房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3,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武警肃南中队营房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33,7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办公用房施工 | 武警肃南中队营房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3,7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警肃南中队营房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5.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7.①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④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⑤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⑥根据(张财采(2023)16号)张掖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警肃南中队营房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③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④专职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所有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按行业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开启时间: ****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开标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V1.0。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使用生成该项目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登录。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如有疑问可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
4.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响应文件中资质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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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宗英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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