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浙江省
简易比价文件
我单位拟对2026年杭州某部#898、#899、#900公寓楼电梯维保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杭州某部#898、#899、#900公寓楼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项目最高限价:¥28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元整),按照每台电梯月维护保养费400元/台,6部电梯月维护保养费2400元,年维护保养费28800元作为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主要为杭州****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企业标准Q/KOS 000326-2022)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4.日常维护保养要求
4.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4.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3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4.4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做好电梯钥匙使用记录,不得将电梯钥匙擅自交给不具有电梯操作资质的人员;
4.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4.6应当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4.7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乙方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有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4.8电梯年检:乙方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定期检验工作,政府电梯定期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使其符合新的安全标准,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电梯保养计划: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保养进驻前,提前制定保养计划,按照半月保养模块、季度保养模块、年度保养模块、年度自检模块。
6.付款周期:待季度保养报告出具后按照季度维保费进行付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资质要求:维保单位需非外资独资、控股、参与的企业,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生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A级,人员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机械/电气相关工程师);2名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电梯修理(代号:T)),以上人员必须提供社保记录,现场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8.配件更换服务:维保公司对电梯配件提供全年供应服务,并且免费上门服务,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更换零件,需向甲方说明配件更换部位、损坏程度并附上电梯维修物料报价单(人工费用应包含在年度维护保养中,报价单仅申请配件物料费用),经甲方签字确认后,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应留存维修过程水印相机照片、新旧配件照片(维修旧配件移交甲方留存)、发票用于结算。
9.供应商按照电梯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总价报价,价低者的中标(报价仅为每台电梯维护保养费用,不含损坏配件更换)。
10.电梯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10.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 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 ( 安全触 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0.2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3 | 编码器 | 工作正常 |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 5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 装置 | 工作正常 |
| 备注: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10.1半月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 10.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 ||
10.3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
| 2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4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常 |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 8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 9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
| 12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 13 | 对重缓冲距离 | 符合标准值 |
| 1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 15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 备注: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10.2季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10.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 ||
10.4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4 | 制动器制动能力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 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对于使 用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2 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限速器校验另行收费 |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 8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 9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 10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 11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 12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 13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 14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 15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 16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 17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 备注: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10.3半年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 10.4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 ||
| 注 10.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下同) 10.2: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下同)。 10.3: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符合标准值”的,是指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和制造单位要求(下同)。 10.4: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没 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下同)。 | ||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
2.2非外资独资、控股、参与的企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
3.1 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军队有关造价咨询的相关规定。
3.2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统一踏勘,如有需求自行联系采购方。
3.3 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3.4 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约定。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18时前
2.报价方式:密封邮寄,具体地址询问项目联系人。
3.项目联系人及方式:金先生(****)。
4.纪检监督电话:赖先生(****、****)。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证明资料复印件;③报价表(盖章);④满足上述服务要求承诺函;⑤资质要求中维保单位需具有维保单位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A级、配备人员所持职业资格和社保证明,需复印附在报价文件中。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表须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3.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并作出承诺函。资格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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