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47-48页中,企业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的获奖等级有歧义:目前教育部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获奖证书,是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高等院校勘察设计分会(下称高校分会)组织申报和评选,而高校分会属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分支机构(下设共22个分支机构),根据中设协字〔2025〕31号关于印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申报和推荐要求“推荐单位是指各同业协会或有关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等”,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中,高校分会属于同业协会,所以教育部颁发的奖项不应该属于全国性奖项,而应属于“省部级奖项颁奖单位”。 回复:经查,教育部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高校分会组织实施,参考其同级评审分支机构的同业协会等级。原评标办法中“全国性奖项颁奖单位为中央部委(含教育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学会”中教育部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作相应调整,视为省级颁发单位,按0.5分计。 2、招标文件第14页前附表3.7.1的第5条其他提到“纸质投标文件是指只需提供展示图板”,但前附表3.7.3中又提到纸质投标文件除了展示图板外,还提到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资信标正本1份、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数量均未明确)。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标、商务标均为电子投标文件,且与3.7.1的条款相矛盾,是否不需要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标、商务标的纸质版,纸质文件仅提供展示图板即可请明确。 回复:是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的内容为系统固定格式,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中已明确:“5.其他:纸质投标文件是指只需提供展示图板”。其他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标、商务标均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94页发包人要求中,施工图设计阶段服务内容包含“BIM设计”,但BIM设计一般是由设计单位完成翻模后就结束,后续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比较合理,是否可以在此处去除“BIM设计”(同步去除招标文件第75页合同附件5中,工程设计范围第5条施工图设计阶段里的“BIM设计”)。 回复: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施工图设计阶段包含BIM设计。 4、招标文件第10页前附表1.3.2中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考虑到保障设计质量,能否合理延长至100日历天(同步修改招标文件第79页合同附件3中的施工图设计期限,延长至100日历天)。 回复:否。本项目工期紧张,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但招标文件中未写明标段名称,是否按照招标网址公告上的信息填写(下图框出位置)同时,网页公告中的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系统固定格式所致,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都填写“点击登录查看紫金港校区良渚校园教学与交流中心等工程勘察设计”。 6、招标文件第73页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第三点各阶段服务内容里:自设计中标开始,设计人应指定两名驻场设计师,驻现场或发包人指定地点办公(到位率满足70%)的条款,考虑项目实际配合的需要和效率,设计师驻场的派驻时间能否调整为自项目施工开始。 回复: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第69页第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中第2点设计人应按照实际损失金额或增加投入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第3点应按实际返工损失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是否能调整为:按照实际损失金额或增加投入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回复: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69页第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中第4点,考虑在项目推进时间较紧张的情况下,设计文件出图后设计单位主动优化设计中的遗漏错误,在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是否能取消“虽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每发生一处,设计人应支付1万/次违约金”的条款 回复:不能取消,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