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因我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现需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服务,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一、报名时间
****14:00——****14: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行政处罚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或已结束(如已缴纳罚款)视为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曾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但已移出的,视为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三)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四)投标人可为污泥处置中间商或污泥处置直接终端单位,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成员单位及各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污泥处置直接终端单位)应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且具备年污泥处置能力大于本项目处置规模的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五)近两年内(****至今),投标人(或联合体)需具备至少1项污泥处置相关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涉及的所有终端处置单位(可多家),投标人(或联合体)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银行收款凭证等),以佐证业绩真实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符合要求的业绩均可作为资质依据。
(六)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污泥转运设备及专业驾驶员团队,能够保障污泥按时、安全转运至指定处置终端;若投标人自身不具备相关转运能力,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转运工作,但需提供委托转运单位的合法资质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上述转运相关资质及能力即可,视为整体满足本条款要求。
(七)投标人(或联合体)应依法取得环评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合规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涉及的所有终端处置单位(可多家),均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环评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及相应处置资质,确保所有参与污泥处置的终端单位均符合国家环保及项目相关要求,无违规处置情况。
(八)投标人应取得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住建或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备案表,或联合体各方协同提供对应的备案相关资料,均视为满足本条款要求。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接受联合体参选。提供承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成员单位及各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备注:上述第“2”项要求相关信息查询渠道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三、响应性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点击登录查看招采平台(http:****)。
四、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开始时间均为**** 14:00: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具体如下: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操作流程: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请各参选单位通过西南联交所阳光采购平台官网(https:****。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仁奇
电 话:****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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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