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电 建 浙 江 省 平 阳 县 片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PAM(阴 离 子 )
采 购 公 开 询 比 项 目
(项 目 编 号 : ****) 补遗 01 号
本文件所作补充、修改作为公开询比文件的一部分,公开询比文件所有其他 未修改的条件和条款仍保持全部有效。
各响应人:
1、明确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报价部分满分为 100 分,权重为 50%;商务部分满分为 100 分,权重为 30%;技术部分满分为 100 分,权重为 20%。
2、明确本次询比不设采购控制价,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3、明确近三年定义为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本次项目要 求提供的业绩及财务报表均按本条要求执行。
4、明确澄清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7 日 17 点。
特此通知。
2026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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