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2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服务项目采购包括:法院民商事各类裁判文书、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推行“互联网+”送达方式,利用技术手段规范送达措施,通过电子送达平台记录送达节点流程并反馈送达结果,做到全环节全流程实现智能化管理;通过统一送达流程、统一送达标准,最终把规范化送达结果录入系统,让法官实时掌控案件送达结果,助力法官审判效率提升。服务期限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简称邮政企业)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讯秘密,保护个人隐私;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上述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国家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均为国家机关公文。人民法院制作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别,按规定应由邮政企业寄递。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EMS特快专递业务,拥有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这是其他快递公司无法具备的。且其他公司均非邮政企业,因此符合大同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地址:大同市****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同市****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附件.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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