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浙里石榴红@四川”重点人群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N****0257
履约地点: 四川省、浙江省
签订日期: 2026 年 8 月 31 日
签订地点: 康定市****
采购人(甲方): 中共甘孜州****
地址: 康定市****
供应商(乙方): 桥建未来(杭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浙里石榴红@四川”重点人群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 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严格落实浙川对口支援相关工作部署,依托“浙里石榴红”民族团结品牌,开展2026年“浙里石榴红@四川”重点人群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本项目组织重点群众650人,分13期在浙川两地开展交流活动,采用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模式,全方位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服务承接单位,由承接方负责活动全流程统筹组织、落地实施及全程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安全规范、高质高效推进,圆满达成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工作目标。
3.活动内容
| 序号 | 班次名称 | 活动对象 | 牵头单位 | 活动方式 | 活动地点 | 活动人数 |
|---|---|---|---|---|---|---|
| 1 | 荣获国家和省表彰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 荣获国家和省州表彰表扬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 | 州**** | 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形式。 | 浙江省 | 50 |
| 2 |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 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 州人大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 | 浙江省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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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班次名称 | 活动对象 | 牵头单位 | 活动方式 | 活动地点 | 活动人数 |
|---|---|---|---|---|---|---|
| 3 | 致富带头人及农业农村实用人才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 致富带头人及农村实用人才 | 州农牧农村局 | 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形式。 | 浙江省 | 50 |
| 4 | 村(社区**** | 村(社区**** | 州**** | 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形式。 | 四川省 | 100 |
| 5 | 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交往交流交融活动(2期) | 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 州****、州农牧农村局 | 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形式。 | 四川省 | 100 |
| 6 | 基层妇女代表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 基层妇女代表 | 州妇联 | 主要采取现场观摩+交流互动和座谈交流形式。 | 浙江省 | 50 |
| 7 | 基层党务工作者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 基层党务工作者 | 州**** | 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形式,辅助采取“座谈交流+成果转化”的形式。 | 四川省 | 50 |
| 8 | 帮扶干部人才交往交流交融活动(2期) | 帮扶干部人才 | 州**** | 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形式,辅助采取“座谈交流+成果转化”的形式。 | 浙江省、四川省 | 50、50 |
| 9 | 全面深化改革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 从事深化改革、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的代表 | 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 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形式,辅助采取“座谈交流+成果转化”的形式。 | 浙江省 | 50 |
| 10 | 国资国企管理人员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 国资国企管理人员 | 州国资委 | 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的形式,辅助采取“座谈交流+成果转化”的形式。 | 浙江省 | 50 |
第二条:技术与服务要求
| 序号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服务对象及期次安排 | 供应商须按以下计划组织 13 期活动,每期人数固定为 50 人: 1.荣获国家和省州表彰表扬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1 期); 2.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 期); 3.致富带头人及农村实用人才(1 期); 4.村(社区**** 5.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2 期); 6.基层妇女代表(1 期); 7.基层党务工作者(1 期); 8.帮扶干部人才(2 期); 9.从事深化改革、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的代表(1 期); 10.国资国企管理人员(1 期)。 |
| 2 | 人员选派标准 | 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审核参训人员资格,确保符合以下条件: 1.突出面向基层,兼顾代表性、层次性和多元性; 2.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纪律意识强;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干事创业,先锋模范作用较好; 4.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 注:参加过州县两级同类“三交”活动的人员不再重复选派。 |
| 3 | 活动主题与目标 |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紧扣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活动,引导参训人员增强理论修养、拓宽战略视野、提升干事创业能力,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
| 4 | 活动方式与内容要求 | 活动须采取多元融合的教学模式,具体形式及占比由供应商在方案中细化: 1.理论教学:针对不同人员类别邀请民族理论与政策类、基层治理与公共管理类、乡村振兴与农村发展类等不同领域专家进行不少于 3 次专题授课,内容涵盖党的民族政策、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 |
| —— | —— | —— |
| — 3 — | —— | —— |
2.现场观摩:组织前往不少于4个先进示范点(如民族团结
进步示范单位、乡村振兴示范村、红色教育基地等)进行实
地考察学习。
3.交流互动:组织参训人员与观摩点负责人、当地干部群众
开展面对面交流研讨。
4.座谈交流:每期活动后期需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组织参
训人员分享心得、建言献策。
5.成果转化:基层党务工作者、帮扶干部人才(2期)、全面
深化改革、国资国企管理人员4类5期活动,组织参加活动
人员召开座谈会,交流参加活动的心得体会和提升工作的意
见建议,并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每人形成一篇不少于1500字
的工作建议方案或计划,供应商须负责收集整理并汇编成册
交付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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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与组
织管理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的固定服务团队(含项
目负责人1名、教务管理人员2名、后勤安全保障人员2名),
全程负责每期活动的组织协调。
2.每期活动须配合采购人指派的带队人员及跟班管理人员开
展工作。
3.供应商须为全体参训人员购买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
第三条: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包干制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全部13期、
650人次、每期7天活动的所有费用。具体涵盖但不限于:
1.培训费用:师资授课费、教材资料费、场地租赁费、教学设备使用
费、现场教学点位联络及讲解费等;
2.交通费用:参训人员往返集散地及活动期间所有计划内行程的交通
费(含接送站、大巴租赁、市内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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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宿费用:活动期间全体人员(含带队及跟班管理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不低于三星级或同等条件双人标准间);
4.餐饮费用:活动期间全体人员的日常餐饮(含课堂午餐及外出观摩用餐);
5.考察观摩费用:各观摩点的门票、接待服务费及必要的场地费用;
6.保险费用:全体人员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成果汇编费用:参训人员建议方案的收集、排版、印刷及装订成册费用;
8.其他杂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药品、矿泉水、学习文具、学员手册制作、合影冲洗、结业证书制作等。
特别说明:本项目活动地点涉及跨市****
第四条: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完成全部13期活动(具体每期时间由采购人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
2 服务地点 根据不同类型重点人群,安排具有针对性的活动地点,其中浙江省7期、四川省6期。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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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 第五条: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 ||
| 1.合同金额:固定总价 | 服务费用含税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元整(¥3,890,000.00)。 本合同项下的费用为固定总价,除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
| 2.付款方式 |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人民币1,556,000.00元; 付款条件:完成前7期活动并提交中期报告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人民币1,556,000.00元; 付款条件:全部13期活动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材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即人民币77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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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付款方式为【对公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 账号名称:桥建未来(杭州**** 账 号:****070 开户银行: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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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行 号: ****
附言/用途: 三交活动费用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条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条件说明:13期活动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含每期图文简报、参训人员签到表、满意度测评汇总、财务支出明细汇总),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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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提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并且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办学后勤保障未达到招标文件需求标准、重新采购的成本、因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为减轻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4.双方在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因甲乙双方单方面出现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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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情况,双方都可随时解除合同,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付。
5.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6.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7.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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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部分)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地址: 四川省康定市****
签订时间: 2026 年 8 月 31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签订时间: 202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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