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警校北侧、西侧规划道路工程已由拉萨市****点击登录查看受项目业主拉萨市****
1.项目名称:自治区****
2.项目编号:****;
3.建设地点:拉萨市;
4.建设规模:本次共涉及3条市****
5.最高限价:16.51万元(含税)
注:各响应单位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服务内容: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在发布公告到评标结束以及后续存在质疑的,须负责答疑回复等工作、招投标资料收集、配合后续审计工作等。
8.资金来源:国家和自治区资金,不足部分由拉萨市本级财政配套。
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止,并配合后续项目财评、审计等工作。(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单位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响应单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无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存在不良记录且处于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提供本公告发布日期及之后时间的网站查询截图)。
4.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报送工作(截图清晰正确);
5.具有在藏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办公场地(须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相关证明);
6.提供****至今具有的工程类施工招标代理业绩(至少一个,须提供完整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
9.响应单位需响应比选文件的所有要求。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五、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起至****;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单位,请于****至****(北京时间)在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下载比选文件,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原鹏矗大厦);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咨询人:徐女士****
日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