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编号: PSZX-ZFCG-****
# 成都轨道交通项目
## (第一批次)
## 投资概算
## 评审咨询服务合同
### 合同签订地点: 成都市****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利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成都轨道交通项目(第一批次)投资概算评审咨询机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乙方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及其附件。
第一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项目(第一批次)投资概算评审咨询机构采购
(二)服务内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投资概算评审咨询服务工作。
第二条费用计算和支付
(一)本合同以成都轨道交通项目(第一批次)预估概算金额作为计取基数测算得出的评审基本费用432万元,为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预算上限。若项目实际送审时,投资额较项目业主单位预估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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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整,按《点击登录查看评审咨询服务费用计取标准(2026年版)》有关规定调整评审基本费用,调整后的评审基本费用不得超过432万元,即项目评审费用不超过432万元×95%=410.40万元。
(二)评审咨询实际支付费用按最终测算评审费用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评审实施细则》《点击登录查看评审咨询机构履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支付。
(三)支付方式
转账支付,乙方完成具体项目的评审任务且经甲方考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最终核定费用向合同约定的乙方单位账户支付评审费用,若乙方为联合体,则费用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
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乙方不免除继续履约义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
鉴于项目送审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故本项目服务期限自项目正式委托评审之日起至项目评审工作完成之日止。项目评审工作完成后,后期若上级单位巡视巡察、相关部门检查等需要乙方配合工作的,乙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若截止到****,项目因故未报送评审的,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乙方须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评审实施细则》《成都市政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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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咨询机构履约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开展评审
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评审工作合法合规、结果客观公
正。
(二)乙方派出的评审咨询团队主要成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若
不一致,甲方可视情况进行处罚。未经甲方同意,负责人和专业人员
不得变更。
(三)乙方派出的评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
方可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
第五条知识产权
(一)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或在本项目过程中使用
的任何产品、服务、技术、资料或成果,均为其合法所有或已获得充
分授权,且该履约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若任何第三方就乙方提供的履约内容向甲方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乙方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除署名权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
方所有。
(三)甲方享有本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处理,未经甲方
允许,乙方不得将上述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用于本采购项目之外的其
他项目。
(四)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仍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合法使用权,且不承担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独立评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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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当保证合同存续期间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合同,应独立、公正开展投资概算评审工作。若乙方丧失独立性、公正性,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评审咨询报告出具相应的评审报告。
(二)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质量复核,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依据招标文件及《点击登录查看评审咨询机构履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评审咨询服务履约考核。若乙方为联合体,则甲方对项目实施整体考核,不单独对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行个体考核;乙方须严格遵循"责任共担、风险共担"原则,项目考核结果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形成统一集体约束,全体成员共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四)甲方经确认乙方不按咨询合同履行职责,或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擅自更换具体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评审咨询工作。
(二)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评审咨询报告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标准,满足《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
投资概算评审实施细则》《点击登录查看评审咨询机
构履约管理办法》等工作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相关政策
或规定发生变化,乙方须无条件响应。
如果乙方交付的评审咨询报告违背前述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应当承担保密义
务。乙方不得将在履行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中获悉或取得的全部资
料透露、泄露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第三人知晓,亦不得用于合同以外其
他目的。
(四)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恪守职业道德,建立廉洁制度,
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合法利益的事项向甲方提出申诉。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
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六)乙方不得以评审咨询费用不能覆盖成本为由而降低评审质
量,否则甲方有权作出包括但不限于约谈、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
信用部门、终止合同等相应处罚。
(七)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并到达指定现场,
未按时响应到场的,甲方可视情况进行处罚。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
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
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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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
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非甲方原因,项目取消评审咨询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项目取消评审之日乙方已完成部分或全部评审工作,甲方根据乙
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按照《点击登录查看评审咨询服
务费用计取标准(2026年版)》《点击登录查看评审
咨询机构履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违反约定将甲方委托事宜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的该委托项目的费用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后
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
方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
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
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
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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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可以履行的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贰拾贰份,甲方贰份,乙方贰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廉洁自律承诺书
5.保密承诺书
以上附件构成此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正文规定与附件的规定不同,以合同正文规定为准,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本页以下为合同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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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郝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账号:********
乙方:
(牵头单位)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001
(成员单位):
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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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开元教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四川利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贵陈
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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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规范项目评审咨询行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项目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严肃性,我单位就承接的项目评审咨询业务,郑重作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一、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咨询工作,不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串通,不弄虚作假、不歪曲评审数据、不隐瞒关键问题,不放宽评审标准,不利用评审职权为自身或关联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及不正当利益往来,不索取、不收受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礼金、消费卡、宴请、旅游安排等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不以任何理由向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回扣、提成或其他好处。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独立的财物;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安排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娱乐消费,以及各类名义的旅游活动。
四、加强本单位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和管理,督促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严禁从业人员私下接触项目相关方、接受不正当利益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便利。对违反廉洁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和调查工作。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和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承诺书
为规范项目评审咨询工作,严守项目相关保密信息,维护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我单位就承接的项目评审咨询业务,郑重作出如下保密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对项目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
二、不以任何形式透露、泄露在履行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中获悉或取得的全部资料,亦不得用于合同以外其他目的。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转移项目信息资料,不违规留存项目信息存储载体
四、未经贵单位同意,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评审内容的信息,不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等以外的人员和单位透露项目评审细节和资料。
五、我公司承诺将严格执行贵单位及其他保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实施的行为。
六、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和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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