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至2027学年度大米、
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合同
合同编号:N****0236-4
采购单位: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0236-4
履约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
签订地点: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签订时间: 2025 年9月 19 日
采购人(甲方):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 罗富华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
供应商(乙方): 古蔺县供合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龙海
联系电话: ****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2025至2027学年度大米、食用油
项目(二次)采购合同
(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N****0236-4
甲方: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采购人)
乙方:古蔺县供合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甲方委托四川国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点击登录查看2025至2027学年度大米、
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04包进行采购,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
为点击登录查看2025至2027学年度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04包的中标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
及点击登录查看2025至2027学年度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04包的《采购文件》,
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报价表,附后)
1.项目编号:N****0236。
2.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至2027学年度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
3.具体内容: 为古蔺县高幼片区学校采购菜籽油一批。
4.产品名称: 菜籽油
5.产 地: 重庆市江津区
6.生产厂家: 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
7.估算数量(单位): 1批(以实际结算为准)。
8.合同金额: ¥1,7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元整),按乙方投标响
应报价14.7元/升核算。
-1-
注: 因学校使用数量无法确定,本次采购不对菜籽油供应的具体数量作明确要求,
仅提供估算金额等供乙方作为参考。实际采购数量按照学校实际使用情况配送数量,以
学校实际用量为准,以实际用量结算。
二、产品要求及其他
1、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21)一级压榨菜籽油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中对色泽、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
留量、铅、黄曲霉毒素 B1 的规定。
2、国标一级原装压榨成品桶装纯菜籽油;
3、投标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4、桶装,每桶 5 升,一次性密封装;
5、保质期不少于 12 个月;
6、包装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4-2024)标准;
7、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无油迹等渗漏现象,一次性成品密封包装。
8、外包装上注明显目的产品名称、配料、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
期、产品标准号、联系方式、质量等级、营养成分表、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条件、食
品产地。
三、合同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乙方于次月 4 日前与各配送学校核对上月供货数量和实际使用金额,并开具正式发
票送直属学校(供货发票抬头直接开具直属学校名称,营养午餐使用的食材与非营养午
餐使用的食材需分别开具),由直属学校直接支付或学校提请县财政局后由国库支付中
心集中支付到乙方合同约定账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供货发票抬头均直接开
具采购人直属法人学校名称。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
- 服务期限: 供货时间为 2 学年, 具体配送及结束时间以学校通知或放假安排为准。
- 交货地点: 古蔺县****
- 交货方式:
3.1 乙方送货时必须同时提交所送当批次货物的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各收货学校。
3.2 采取分期分批方式供货, 乙方按学校需求, 每所学校 (幼儿园) 每月至少配送两次。按时将菜籽油送达学校库房堆放整齐, 验收合格完毕方能视为交付, 同时指导学校妥善保存; 根据学校需要临时增加配送次数, 乙方须免费为其配送, 费用均含在合同约定单价内, 乙方不得增加任何费用。从菜籽油装车至学校指定库房验收合格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 (包括配送人员及第三方人身伤害、车辆事故等) 均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每次配送菜籽油到学校, 必须现场提供载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的供货单, 并加盖乙方鲜章, 由送货人、收货人双方签字确认, 供货单一式三联, 乙方存根 1 联, 收货学校 1 联, 交与直属学校结算 1 联。学校收货时必须有经学校指定的负责验收的两人及以上签字方能有效, 否则学校有权拒绝结算。 - 退还货及补货
4.1 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菜籽油, 乙方无条件退货, 应在 2 小时内负责更换补充完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从外观上不易发现在加工操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也应按此要求及时更换)。菜籽油存放期内出现变质或临近过期的, 由乙方免费调换。
4.2 在验收时发现所配送的菜籽油数量不足的, 也应在 2 小时内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 3 —
4.3 每学期期末前一个月,乙方要及时与学校对接,根据库存量准确测算学校的需求量,努力做到每学期放假时菜籽油零库存;每学期期末未用完的菜籽油,包装完整的,由学校退还乙方收回。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5%[人民币捌万玖仟伍佰元整(¥895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保函正本)。甲方索赔时需向乙方出具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违约金,索赔条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在该项目合同履约结束后,除甲方书面提出的索赔事项外,无其他争议即无息退还保证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定各学校为菜籽油验收主体并承担主体责任,按食品安全各项要求及合同验货并复称确定数量。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采购文件约定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若违反采购文件约定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内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督促各直属学校履行付款责任。
4.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或经营场地检查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及样品抽检。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收货学校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2.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4-
4.乙方应确保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各项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适用)等,并应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办理续期手续。乙方应在资质变更或失效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交新的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备案。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在供货期间,乙方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换菜籽油品牌、短斤缺两(未在1小时内补足所差数量)或者食品品质初步验收与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品质标准差距较大(未在1小时内更换)。学校在收货后24小时内完成复核,菜籽油在烹饪前发现质量或瑕疵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在1小时内调换补充合格产品。经认定后,甲方视情节每次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30%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书面认可的除外),情节严重或造成影响的,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付。
2.甲方及有关部门可对乙方配送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或对菜籽油随机抽样送检(抽取样品、送取样品、检测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履约或样品检测不合格,甲方视情节每次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30%违约金;情节严重或造成影响的,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付。
3.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产品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包括已支付货款、处理纠纷费用等)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4.在履约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甲方视情节每次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30%违约金,同时约谈乙方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造成影响的,甲方单方终止合同。
(1)擅自改变库房结构、面积,导致库房及设施不符合投标所响应要求的。
(2)擅自改变车辆配置,导致配送能力达不到投标时所响应要求的。
(3)擅自改变人员配置,导致配送能力达不到投标时所响应要求的。
5.乙方未能随货物配送提供本批次检测检验报告,学校有权拒收货物;如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学校出现索证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学校的经济处罚。甲方视情节每次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30%违约金;情节严重或造成影响的,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付。
6.因乙方产品携带病毒或乙方配送人员携带病毒引发疫情,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付。
7.乙方应购买不低于中标响应文件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保险受益人应包括甲方及所属学校,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保单正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保险公司,并在48小时内启动理赔程序,配合理赔材料提交,定期向甲方通报理赔进展。合同期内,乙方须在第二年保险到期前10日内续保,并将续保凭证送交甲方,否则按500元/日进行收取。
8.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补足损失差额部分。
九、不可抗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仅限地震、山洪、塌方等自然灾害和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事件,不包括乙方运输车辆故障和自身管理等问题)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甲方学校可以
-6-
决定在市场上购买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货物,减少乙方供货数量)。同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可免除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不可抗力影响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引入替代供应商,已履行部分按实结算,未履行部分终止义务。且乙方需补偿甲方应急采购的差价。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供货时,甲方有权直接指定临时供应商,乙方应配合交接,暂停期间的履约责任免除。
乙方需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提交官方证明文件(如气象灾害报告),否则不豁免责任。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认可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古蔺县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解除条件
除本合同第八条外,乙方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视情节单方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骗取中标;
2.中标后对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3.食品原辅材料供货方与提供劳务服务方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
4.引发/发生一般及以上食源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或群体性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5.供应产品达不到投标/报价时样品规格、质量(材质)、检验标准、导致验收不合格,情节严重或造成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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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协议期内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或出现降低食材、食品质量等级,以次充好,
存在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价格明显虚高等现象或不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
服务,或在周期性定价环节与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
7.违反法律法规或存在公关行贿(或向收货验货人员、管理人员等支付"辛苦费、
劳务费、介绍费,提供回扣、礼品礼金,宴请"等)、弄虚作假(或做假账、伪造证明、
产品认证、进出库单据等)、违规送货、违规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8.因自身原因未经协商单方面断供,并造成影响及后果;
9.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或上一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
10.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评为D级的或未进行信用评级或被评定为失信等级的。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当该项目中其他包件的中标供应商出现无法持续供货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将该区
域配送量调剂乙方供货。乙方有义务承接临时配送,供货价格按乙方的中标报价执行。
2.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确定的品牌、规格、质量等要求供货,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送。
3.合同期内因疫情或产品短缺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投标品牌的产品时,报甲方
同意后,可临时供应其他品牌符合同等或优于国家标准的产品。
4.乙方在古蔺县区域内设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标准仓储场所、办公场所,具备符
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仓储及运输车辆应设置供甲
方及学校能随时远程查看的视频监控(监控视频须完整反映配送过程,不得有断档。视
频中断时,学校有权拒收),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乙方不得随意变更
仓储场所、办公场所、配送人员、运输车辆,若更换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乙方应在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以下备案材料,并经甲方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配送:
(1)办公室、仓储场所平面图、照片及权属/租赁证明;
-8-
(2)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如适用)、车辆内外照片;
(3)配送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证明等;
(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极端天气、疫情封控等情形下的配送保障方案);
甲方有权随时对上述设施及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5.配送产品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和人员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妥善处理,负责做好入院就医事项,做好相关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6.民办学校及幼儿园自愿参照本合同价格与乙方协商签订供货协议的,应在协议中明确结算方式、配送频率、验收标准等条款,并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合理配送需求。
7.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政策、规定出台或原有政策、规定有变化调整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乙方无条件执行。
8.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依法签定补充合同,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9.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内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0.本合同壹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各持有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印章):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乙方(印章):古蔺县供合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支行
开户账号:****996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
电话:****
日期: ****
附1.乙方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编号: N****0236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至2027学年度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包: 古蔺县高幼片区学校采购菜籽油
投标人名称: 古蔺县供合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产地 | 品牌 | 规格 | 生产厂家 |
|---|---|---|---|---|---|---|---|---|---|
| 1 | 古蔺县高幼片区学校采购菜籽油 | 升 | 18元 | 14.70元 | 单价 | 重庆市江津区 | 金龙鱼 | 国标一级原装压榨成品精装纯菜籽油、5L/桶 | 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 |
备注: 无
投标人公章
古蔺县供合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
附2.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摘录)
三、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采购标的基本情况(实质性要求)
|包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预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
|—-|—-|—-|—-|—-|
|04|古蔺县高幼片区学校采购菜籽油|179万元|1批|18.00元/升|
(二)项目内容(实质性要求)
1、本次采购菜籽油、食用油用于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配送区域如下:
菜籽油:
04包高幼片区负责配送金兰高中和古蔺一幼、二幼、三幼、四幼、五幼、六幼(含校点。
2、每个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单独承诺为本项目所投包(片区)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5千万元的专项食品安全保险。投标人同时须承诺在第二年保险到期前30天内续买,并将续买凭证送交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否则扣除500元/天的履约保证金,无承诺做无效投标处理。
3、在项目合同约定的结束日期之前,如在中标人负责的配送包(片区)范围内,新增公办学校的,中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向新增学校提供配送服务,中标人不得以新增学校为由拒绝配送。为新增学校提供服务的价格,直接采用该供应商在本包(即新增学校所属的包)的中标价格,不再重新招标;若有小规模学校整合后,中标人需向整合后的学校配送,价格仍按原中标价执行。
4、全县****
5、符合法律法规其它规定。
(三)技术参数要求
1、符合《菜籽油》(GB/T 1536 - 2021)一级压榨菜籽油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中对色泽、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铅、黄曲霉毒素B1的规定。
2、国标一级原装压榨成品桶装纯菜籽油;
3、投标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4、桶装,每桶5升,一次性密封装;
5、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
6、包装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4 - 2024)标准;
7、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无油迹等渗漏现象,一次性成品密封包装。
8、外包装上注明显目的产品名称、配料、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联系方式、质量等级、营养成分表、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条件、食品产地。
四、配送要求
1、每所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配送两次,根据学校需要临时增加配送次数的,须免费为其配送,且配送一切风险、费用均含在单价内,不得向学校增加任何费用。送货时必须同时提交所送当批次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到各收货学校,没有以上合格证明的,学校将拒绝收货。因一切非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断供货的,采购人可立即缩减该区****
2、每次配送到学校,中标人必须现场提供载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规格、金额的供货单,并加盖供货单位鲜章和由送货人、收货人签字确认,供货单一式三联,供应商存根1联,收货学校1联,交与法人单位结算1联。学校收货时必须有两人及以上在签收单上签字方能有效,否则,法人单位学校可拒绝结算未完善的供货单数量。
3、投标时应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应在古蔺县内县城周边设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库房,应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定》(GB/T 29890 - 2013),菜籽油库房还应符合《粮食储藏菜籽油安全储藏技术规范》(GB/T 42228 - 2022),每个包相对应的菜籽油中标人应随时确保在古蔺县内县城周边库房内有所中标范围的校点一个月需求的菜籽油储存量,确保配送有保障。各中标人库房内防蝇、防鼠、防潮,采购人及所用学校能随时远程查看的视频监控等一切食品安全设施,确保食品运送、保管完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否则,采购方不予签订供货合同,因此造成供货时间缩短而供货量不足或超期无法签订合同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在签署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时的各种证照和检测报告原件核查,如出现虚假应标,采购人拒签合同,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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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提供承诺函)
5、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合同,确保全县学生食品安全和古蔺经济的正常发展。
6、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固定配送人员名单(含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手机号码)、法定有效的健康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开始送货至2027年学校春季学期结束为止。具体配送日期和时刻以使用学校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古蔺县东中部片区学校
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4、付款进度安排:中标人每月供货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际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次月4日前与各配送学校核对上月供货数量和实际使用金额,并开具正式发票送直属学校,由直属学校直接支付或学校提请县财政局后由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中标人合同约定账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供货发票抬头均直接开具采购人直属法人学校名称。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泸州市****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
7、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六、其他事项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各使用学校(幼儿园)为验收货主体,全权负责按食品安全各项要求及合同质量要求以及比照样品验货并确定数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可不定期对中标人配送产品进行抽查、抽检,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履行,每次扣除5000—20000元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本次采购采取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采购、使用学校验收货物、法人单位(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结算后由学校支付或申请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进行。供货发票抬头均直接开采购人下属法人单位名称。
2、投标时承诺使用学校在合理范围内需要临时增加配送次数的,须免费为其配送,且配送一切风险、费用均含在单价内。
3、投标人承诺自2022年以来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或产品断货以及在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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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未出现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事件。
4、在供货期间,中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若非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断货现象或未按照要求供货,采购人有权调减该中标人供货学校数,每断供货一所学校根据学生人数多少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0 - 10000 元。一个乡镇(街道)有三所及以上有学校断供货的,采购人缩减中标人该乡镇(街道)所有学校的供货权利,且按照该乡镇(街道)学生数占中标区****
5、本项目供货合同有效期为 2 学年,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价格不作调整,供应商需注意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6、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能持续供货的情况,由采购人调剂该区域配送数量到离区域最近的中标人供货,临近区域中标人有承担临时配送的义务,供货价格按照临时配送的中标人中标价格计算。
7、投标人单独承诺参与学校供餐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未发生过重特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情况或产品断供货以及在投标活动中未出现过提供虚假应标材料谋取中标情况。
七、其他要求
1、履约能力:项目业绩是投标人综合实力和资历的展现,针对点击登录查看学生食堂需求,投标人需要出示证明自己综合实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设备配置:本项目涉及地域宽广、地形路况复杂,配送学校数量较多,应急响应要求高,需要投标人配备车辆用于本项目配送运输,以保证供货时间和服务质量。
3、应急保障:对供货产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2 小时内(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2 小时内(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送到。投标人应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包括①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②产品断供货应急保障措施及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4、配送服务:配送运输须采用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无不良气味、异味。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投标人应制定配送服务方案,包含①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②配送服务计划和配送人员、车辆计划及安排;③配送路线规划方案;④配送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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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售后服务: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须保证发现质量问题2小
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投标人配送的货物必须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换货,且不得随意更改送货
品种品牌。应急配送要求应在2小时内送达到位;要求所有法定节假日正常供应保障。
投标人应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范围及响应时间;②售后人员配置及工作
细则;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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