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枣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枣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审文件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枣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枣阳市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①新建污水预处理系统及检测岛一座,近期规模2500m3/d,远期总规模为5000m3/d;②新建管廊架长度约12.9km(其中穿越复兴大道采用2处DN1800顶管穿越,长度约257m),预留约55个企业接口及污水管位,新建DN500污水管道约1.4km。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调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1 合同估算价:14565.623万元 | |||||||||||||||||||||
|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5)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逐一核验联合体各成员企业规模类型,判定是否属于跨规模混合联合体。 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因系统字数限制,在此处补充申请人资格要求:(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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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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