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经莎车县米夏镇托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莎车县****在喀什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公开挂牌采购。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招标名称 | 莎车县**** |
|---|---|
| 采购商 | 莎车县**** |
| 供货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 |
| 采购品种 | 公益流动宣传车 |
| 采购数量 | 1辆 |
| 采购单价 | 80000元(含税) |
| 采购预算总价 | 80000元(含税) |
| 供应方资质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相关内容(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为了方便后期车辆的保养和维修服务,特选择莎车本地优质企业。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具备履约供货能力,能够供应全新原厂车辆,可开具合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配合完成车辆上牌、资产入账相关手续 |
| 采购方式 | 网络反向竞价 |
| 交限日期 | 成交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
| 采购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分期支付:/ |
| 货物质量 | 一、车辆基本信息: |
| 验收标准 | 编号:KNI - **** - CG - 114 1. 能源类型/燃料形式:纯电; 2. 车辆结构:5门6座;车门开启方式:平开门;最高车速(km/h):135; 3. 车身尺寸(mm):长4515宽1725高1790; 4. 轴距(mm):2850;前轮距(mm):1485;后轮距(mm):1500; 5. 整备质量(kg):1275;满载质量(kg):1850; 6. 电池类型:永磁/同步电机,电动机总功率(kW):75,电动机总马力(Ps):102;电动机总扭矩(Nm):180; 7. 驱动电机数:单电机,电机布局:后置,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快充功能:支持; 8. CLTC纯电续航里程:不低于300km 电池电量(kWh):32.6 左;低温加热液态冷却; 9. 电池品牌:国轩高科,电池特有技术:神炼电池,电池冷却方式 |
| 其他说明 | 编号:KNI - **** - CG - 114 规、无故障; 6. 车辆座椅调节功能完好,前后、高低调节顺畅,无卡顿、无关; 7. 车载空调出风顺畅,制冷功能正常,无故障、无异; 8. 车辆备胎、车载灭火器、千斤顶、拖车钩、三角警示牌、反光背心、急救包等全车器具及安全配件配备齐全、完好可用、有效期内; 1. 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保证金5000元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或下载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 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成交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2.(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喀什地区****有限公司 账号号码:8**** 8320 3 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环城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此保证金使用的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单位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 采购保证金”。 3. 支付采购价款具体时间为第(1)种: (1)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期支付:/ 4. 若供应方交付车辆经核验不符合本项目整车质量检验标准,采购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车辆,供应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并重新交付,因车辆拒交、退换、二次运输、交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应方自行承担。 5. 若供应方交付车辆的配件、设备经核验不符合本项目配件及设备质量验收标准,供应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此不合格配件、设备的更换、调试及复原工作;若配件、设备无法更换、无法修复至合格标准的,供应方应当整车更换、因车 辆质量、配件设备质量问题引发的全部费用、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供应方承担。 6. 报价要求:供应方须以含税单价(元/辆)、含税总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含包装、涵盖车辆生产、包装、仓储、运输、装卸、税费、安装调试、文件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7. 质保期:本项目车辆质保期自车辆正式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为1年。质保期内,车辆出现任何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尤其是车辆性能、核心部件故障等整车质量问题,供应方应在24小时内完成响应或故障排除,并及时开展维修、更换、调试等整改工作,由此产生的维修费、配件费、人工费、运输费及采购方相关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8. 其他条款详见采购方与供应方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不得变更本公告所列示的内容。 9. 此标的网络反向竞价阶梯为100元/辆。 1. 本项目凡参与竞拍过程中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供应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供应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不法行为等情形,不适合成交条件的,产权交易中心可以按照委托采购方申请提出供应方(竞价人)报价名单中排序次一位供应方(竞价人)为最终成交方,也可以按照委托采购方申请重新挂牌采购。 2. 意向供应方按照相关章程、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意向供应方后,须按照产权权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最终供应方与产权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供应协议书》为准。 3. 与采购需求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意向 |
| 重要提醒 | 编 号:KNI - **** - CG - 114 供应方及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 意向供应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能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各项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竞拍。 5. 意向供应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6. 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公告时间 | ****至**** |
| 报名联系电话 | 麦迪娜:****) 王玲:****) |
| 采购需求方联系电话 | 麦麦提牙孜・吐拉普(****) |
| 莎车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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