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注销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三家分公司合并注销全流程、全覆盖、全事项专项法律服务,详见附件清单:
2.2 项目编号:****
2.3 采购预算:198000.00 元人民币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 年。
2.5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内甲方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3 年9 月 1 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获取时间 2026 年 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 09 时 00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 ”)已注册并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 ”,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 CA 管理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 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22日 09 时 00 分;
6.2 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22日 14 时 30 分;
6.3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 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 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 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 最高限价;198000.00 元人民币;
7.3 竞价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 15时 00 分。
7.4 报价方式:含税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 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
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项 目 采 购 公 告 在 黑 龙 江 政 企 招 采 数 字 服 务 平 台
( https:****/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 、 黑 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 ) 及 黑 龙 江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
(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 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箱: ****@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牟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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