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高岭路和龙湾路交叉口西南角环境提升工程、高岭路和盛安路交叉口西南角环境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高岭路和龙湾路交叉口西南角、高岭路和盛安路交叉口西南角两个地块的环境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
(三)用地面积及总投资:规划用地面积约0.6108公顷(折合9.16亩),工程造价暂估100万元(最终以预算审定价格为准)。
二、服务内容
(一)询价内容
1.施工图设计部分:按照施工图深度要求完成两个地块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不含规划设计和初步设计),包括总平面图、竖向设计、景观绿化、铺装及配套设施等专业设计内容。
2.预算编制部分: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预算成果须满足工程招标及施工计价要求。
3.地形测绘部分:完成项目地块1:500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DLG),测绘成果须满足施工图设计及用地审批技术标准。
4.服务单位最终交付成果,须为可直接用于施工建设、工程招标及规划审批的法定成果:
(1)施工图:纸质版成册装订3套,全套电子成果(含DWG图纸、PDF定稿、JPG高清图);
(2)效果图:鸟瞰效果图2张(高清电子版及纸质版);
(3)预算成果:纸质版3套,全套电子版(含软件版及Excel版);
(4)测绘成果:纸质版3套,全套电子版(含DWG、GIS格式数据文件)。
(二)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来宾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及技术导则;预算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西现行计价依据;地形测绘执行国家测绘技术标准。
(三)服务周期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测绘及成果交付工作,确保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为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或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够独立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3.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能够独立完成地形测绘工作。
(二)近3年内具有环境提升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或景观绿化类项目设计、预算及测绘类似业绩,熟悉来宾市施工图审查及预算审核流程。
(三)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优良,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业惩戒、无重大质量不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资料组成及递交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干报价,包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制作、预算编制、地形测绘、成果修改、税费、差旅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报价可参考以下收费依据:
1.施工图设计费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
2.预算编制费参考《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桂价费〔2013〕88号);
3.地形测绘费参考市****
(二)报价须充分考量本项目两个地块编制工作量及工期要求,报价合理合规,严禁恶意低价、围标串标。
(三)报价文件须密封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内容真实完整,需包含:报价函、报价明细清单(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效果图、地形测绘分项报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类似业绩证明等材料。资料须齐全、规范,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有效、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缺失、模糊不清、资质无效的,一律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资料整理成册后密封完好,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
(四)报价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未密封、资料不全的报价文件一律无效。
(五)报价递交地点
递交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城建股,详细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4楼8406办公室。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
(六)递交方式
所有资料整理成册后密封完好,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
五、其他服务及报价纪律要求
(一)报价单位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充分掌握地块现状及项目建设需求,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二)中选单位须严格紧扣项目建设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全力保障成果按时交付并通过审查。
(三)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资料不符合本次询价文件规定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取消参选资格。
(四)报价单位一旦提交本次报价,即视为自愿接受本次询价全部条款,报价提交后不得撤回。若存在擅自撤回报价、恶意弃标等违规行为,该单位将被列入本单位采购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采购及服务项目。
六、服务单位确定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择优评审方式,采购人根据报价单位资质实力、类似项目业绩、报价合理性、后期服务能力等综合择优确定中选单位,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中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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