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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明区、湖里区2026年度闲置土地、供而未用、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处置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各供应商:
现对思明区、湖里区 2026 年度闲置土地、供而未用、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处置业务专 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号)更正通知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商务条件中的支付方式更正为:
支付 期次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 15 日内,在财政资金到 位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45%。 |
2 |
在合同期满半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初步验收申请并附工作清单及法律意见 等初步服务成果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完成,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 效的发票后 15 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
3 |
合同期结束,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并附工作清单及法律意见等服务成 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完成,且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 15 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25%。 |
其余内容不变。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项目联系人:范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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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18 日
竞争性磋商 |
更正 |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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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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