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市****
1、更正内容:
| 条款项 | 原文 | 现修改为 |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备案、后期结算审计结束及保修期满。 |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正式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10.8分包:√不允许 | 10.8分包:√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则中标人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3、本次澄清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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