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8时4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点击登录查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起3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特定资格要求以下标准:(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于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和《第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或药监局站截图;如属于第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型号与证书上产品型号须致)。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 08时4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线上
开标时间:**** 08时40分00秒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东宁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子仟
电话:****
牡丹江杰航项目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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