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海安市2027-202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安市2027-202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响应优惠率统一填写“0%”
采购需求:
详见遴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起至****止。保险合同履行期限截止至全部保险责任期间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参加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上级相关条例释义,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的合法权益,故本项目前述特殊行业可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得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遴选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指响应遴选、参与遴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下同)必须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0〕322号)的规定,参选人的省级公司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及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且在遴选期内能独立承保各级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号)的规定,应在海安市****
3.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上级总公司已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并具有当期有效的证明材料。
5.上级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业务管理系统能够直接导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并承诺于月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原始数据信息。
7.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8.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 号)要求,参选人上级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按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9.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参选人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doc
公平竞争审查情况.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海安市2027-202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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