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石化2027年煤炭采购
项目名称:
独山子石化2027年煤炭采购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概况:
根据集团煤炭授权管理小组集中采购方案相关要求,2027年需要与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通过长协直接签订乌东煤20万吨、准东煤40万吨。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品名编码 | 品名名称 |
|---|
| 1 | A10 | 煤炭 | A1002 | 洗选煤 | A100201 | 筛选煤 | A**** | 筛选粉末煤 |
采购范围:
2027年需要与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通过长协直接签订乌东煤20万吨、准东煤40万吨。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按照中石油物资采购中心煤炭管理小组会议纪要2026MT-002关于要求,审议公司煤炭物资战略属性定性,对该类战略物资采购适用非招标(直接采购)方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中直接采购适用情形第六条“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可采用直接采购,可不进行招标。” 煤炭属于能源保供类重点战略物资,为保障装置连续稳定生产,拟对本企业生产用煤炭开展战略物资定性工作,按规定履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续实施定向协议采购。 二、煤炭物资战略物资定性说明 煤炭为公司生产装置核心燃料,是维持生产连续运行、防止装置非计划停工的关键性能源物资。若煤炭供应中断,将直接造成主装置停机,带来安全生产风险、产能损失及重大经济损失,直接关系企业生产运行安全稳定。 将生产用煤炭定性为企业重点战略物资,目的是锁定优质煤源、稳定煤质、保障持续到货,落实能源保供主体责任。 三、不采用招标方式的理由 按照(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第六条规定“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可采用直接采购,可不进行招标。”本企业生产保供煤炭,不适宜实施招标采购,理由如下: 1、考虑核心保供煤矿产能、保供能力,能够稳定持续向本企业供货的有效供应商数量有限,公开招标难以形成充分有效竞争。独山子石化公司区域可稳定供货的优质供应商为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供应商是区域核心主力保供企业,也是集团多年筛选、长期合作、严格核验的国有优质供应商,具备产能规模大、煤质稳定、保供能力强、抗市****
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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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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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林希涵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cnpc.com.cn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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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集团公司煤炭管理小组会议纪要2026.8.24.pdf 立即下载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docx 立即下载
2027年度集团公司煤炭授权集中采购方案0917.docx 立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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