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抚州市本级]江西生态产业园S4和抚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园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答疑澄清(01)[变更公告:第 1次]
投资项目代码: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各潜在投标单位:
江西生态产业园S4和抚州****
一、澄清修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2.7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中--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jxztbs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造价软件,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为软件格式为jxztbs。”相关内容作删除作废处理。
2、明确本项目工程量报价清单投标提交要求:按照--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正文--二、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设置和要求--(11)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材料第26条规定执行--投标人仅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即为有效投标材料,无需上传jxztbs格式清单文件。
3、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复核要求: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布后,各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规定,认真复核相关数据,若对清单、限价数据存在异议,可按招标文件既定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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