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源在管商业载体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泽源在管商业载体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2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文体中心位于紫峰路27号,包含文化中心和体育中心,1-4层面积约2万㎡、丝兰湖服务中心位于百合路69号,裙楼1-4层面积约2万㎡、集成电路设计大厦位于金穗路99号,E栋1-2层面积约1万㎡。拟通过招标形式确定一家商管团队提供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泽源在管商业载体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泽源在管商业载体管理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自****(含)以来具有同类别招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业绩(总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含)以上:面积、时间以合同签订面积、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时00分到****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2)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需留联系方式)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付款证明材料;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标书费+单位名称。(线下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付款证明材料) 3)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 最高限价:
(一)招商期服务费:服务期暂定15个月,本项最高限价:200万元。
(二)运营期管理费:
(1)文体中心、丝兰湖服务中心自合同签约且驻场人员全部到岗后起算,进入运营期,服务期60个月;集成电路设计大厦自开业之日起进入运营期,服务期暂定45个月。月费最高限价为28万元/月(其中文体中心月费最高限价为12万元/月,丝兰湖服务中心月费最高限价为12万元/月,集成电路设计大厦月费最高限价为4万元/月),本项最高限价为1620万元;
(2)运营佣金:乙方经营管理提成比例最高限价为10%,提成基数按以下约定计算:包括项目运营期甲方按项目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含税收入的总和(【浦口经济开发区文体中心】体育中心、电影院、图书馆不计入)、经乙方管理经营产生的经营性收入(如举办商业活动、赛事、广告费等)。超出以上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5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 类别 | 内容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 | 南京市**** |
| 联系人 | 汤工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____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 | 南京市**** |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____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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