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机电工程施工标段-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起点位于温州****
1.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机电工程施工标段所涉及到的电力电缆采购,电力电缆的具体型号以及数量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4最高投标限价:****.00元
1.5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6供货期:招标人发出订货单后15个日历天以内到货。
1.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8个月。
1.9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18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https:****)公布信息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2.9投标人在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江省机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证明材料: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业绩之一: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的电缆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该项目任一发票即可;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按照所提供的该项目发票金额累加。】
②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投标人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的电缆供货业绩(该业绩可以是投标人自身作为签约主体完成的电缆供货业绩;也可以是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作为签约主体完成的电缆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使用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需额外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
【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该项目任一发票即可;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按照所提供的该项目发票金额累加。若投标人使用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需额外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商证明。】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2获取方式
3.2.1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入系统后在可参与项目页面,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单击“详情”,进入项目详情页参与项目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前需要在“浙江省机电集团招采平台(https:****/zjimee-pbm2/index.html#/home)”注册并进行企业入驻。系统平台入驻相关事宜可在平台网站下载平台内供应商操作手册,平台联系电话****。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4.1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投标流程,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浙江省机电集团招采平台( https:****)。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浙江省机电集团招采平台(https:****/zjimee-pbm2/index.html#/home)、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b.zhengcaiyun.cn)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机电集团招采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A座13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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