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6年度航产集团高速公路一体化布设无人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落实江苏交控高速公路一体化 布设无人机设施设备的工作计划,航产集团拟实施一体化布设无人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拟通过公 开征集确定入围供应商。本项目分为确定入围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两个阶段。本次公开征集 为第一阶段(确定入围供应商),采购人通过公开征集确定入围供应商及供货产品。第二阶段(确 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1.6 预估采购数量:根据航产集团采购计 划,本年度内计划采购无人机及配套设备约45套,其中2026年9月底需进行首批次供货24台,按照 入围排名,以5:3:2的比例原则划分各入围供应商供货数量。如在首批次供货过程中,某入围供应商 无法及时完成系统对接、供货的,采购人可减少其供货数量,并交由其他供应商供应。后续批次采 购数量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进行动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及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 购人将根据首批次供货产品试用情况,适时调整后续采购供货比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 购范围:本次采购包含无人机设施设备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系统对接、技术指导、培 训、咨询、服务、运输保险、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最高 限价:1125万元 2.3 交货期:供应商需在第一笔订单下达之日起,5天内完首批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调试,后续采购需在接到采购人订单后的20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2.4 交货地点:采购 人指定地点(江苏省内)。 2.5 质量要求或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 2.6入围供应商数 量:不多于3家。(如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首批供货比例为6:4) 2.7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8 框架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采用直接发出订单的方 式从入围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