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承诺函模板
致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我单位作为点击登录查看(新区)食堂洗碗间防火纳米瓦盖顶安装项目采购的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公告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根据采购公告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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