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261588.00 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价:261588.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述①-④任 意一种证明材料:①2024 年或 2025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 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其开户行出具的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 年内的资信证明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 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 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及云财会[2026]23 号的相关要 求,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报告需赋码)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比选截止日期之 前 12 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1.4.2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比 选截止日期之前 12 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免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 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6.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 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否决其比选资格)。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 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工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 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 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
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比选申请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 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采购文件,则仅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 件)。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请在获取比选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 5.1 条),将获取比选文件所 需资料(详见 5.2 条)填写、扫描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现场获取比选文 件: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 5.1 条),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详见 5.2 条)至点击登录查看进行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文山州****(点击登录查看医 辅楼 5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点击登录查看医 辅楼 5 楼会议室)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 项目条件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器械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以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比选。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元)
1 带保护穿刺针 个 10 1900
2 带保护穿刺针 个 5 1900
3 O 型持针钳 把 5 2000
4 弯分离钳 把 5 1700
5 弯分离钳 把 5 1700
6 吸引器 把 5 1600
7 弯剪刀 把 15 1700
8 抓钳 把 5 1700
9 电凝(钩状) 把 15 900
10 直角分离钳 把 3 1700
11 直角分离钳 把 3 1700
12 抓钳 把 2 5000
13 弯分离钳 把 5 1700
14 电凝线 根 10 620
15 吸引器 把 5 1600
16 微创牵开器 把 2 784
17 头皮拉钩 支 6 85
18 脑吸引管 支 2 154
19 脑吸引管 支 2 154
20 脑吸引管 把 2 109
21 弓形钻 套 2 1351
22 咬骨钳 把 2 1106
23 后颅凹咬骨钳 把 1 1750
24 后颅凹咬骨钳 把 1 1820
25 咬骨钳 把 2 1106
26 器械盒(网框) 个 2 950
27 器械盒(网框) 个 10 900
28 器械盒(网框) 个 1 980
29 输尿管细镜钳 把 6 2800
30 铅衣 件 3 9500
31 铅帽 个 3 2200
32 铅围脖 条 3 2000
33 铅裤衩 条 2 2200
34 面屏(全脸) 个 5 2500
35 面屏(半脸) 个 5 1300
36 防护围裙 条 2 450
2.5 采购预算价:261588.00 元
2.6 采购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单价限价
2.7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送货到采购人要求交货指定地点。
2.8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述①-④任 意一种证明材料:①2024 年或 2025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 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其开户行出具的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 年内的资信证明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 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 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及云财会[2026]23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报告需赋码)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比选截止日期之 前 12 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1.4.2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比 选截止日期之前 12 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免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 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6.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
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否决其比选资格)。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 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工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 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 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 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比选申请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 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比选报名
5.1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 年 09 月 21 日至 2026 年 09 月 28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采购文件,则仅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3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请在获取比选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 5.1 条),将获取比选文件所 需资料(详见 5.2 条)填写、扫描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
5.4 现场获取比选文件: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 5.1 条),携带获取采购文件 所需资料(详见 5.2 条)至点击登录查看进行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5.5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 文山州****(点击登录查看医辅楼 5 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及院内公示栏上发 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共产党点击登录查看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
联 系 人: 叶荣青、冯连、董洪斌、陆红梅、王小强、李芳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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