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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为持续加强基层宣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宣讲骨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业务能力水平,借鉴区外基层理论宣讲、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工作经验,点击登录查看拟组织全市****
一、项目名称
全市基层宣讲骨干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骨干讲解员赴青海西宁跨区域研学培训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培训时间:10月中旬,10天(含往返路途,具体出发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2.培训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3.培训对象:全市基层宣讲骨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基层宣讲业务工作人员
4.培训人数:40人
5.培训费用:控制在290000元(含税)以内,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干,报价包含培训期间培训场地、食宿、师资、交通、教学物料、安全保障、影像采集、结业配套等全部服务费用。其中24名基层农牧民宣讲员拉萨至西宁往返航空交通、误工补贴(误工补贴标准100元/人●天)纳入本项目总价,属于代垫代付资金,服务商不得加收管理费、赚取差价,按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16名干部职工往返交通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政策自行承担,不计入本项目报价范围。
三、服务内容
服务商负责编制完整项目落地执行方案,统筹落实本次赴西宁研学培训全部保障工作。具体包括课程对接落实、师资联络邀约、培训场地落实、现场教学点位对接、教务班务管理、参训人员在西宁当地食宿保障、当地交通保障、教学物料印制、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影像资料采集、结业组织等全套工作,全程做好学员管理服务,保障培训有序实施。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异地研学培训承办经验,拥有行程统筹、食宿接待、现场教学点位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能够落实外出研学闭环安全管理。
(三)配备专职项目运营服务团队,可实现全程随班开展班务管理,能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相关管理要求,服从采购单位全流程监督管理,按要求报送台账、项目总结等资料。
(四)未在信用中国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标注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开户行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承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外培训、异地研学、业务培训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完整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培训场地落实、食宿保障、课程教务、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
6.分项报价明细表,须分别列明:①培训场地、食宿、研学、师资授课等服务费用;②24名基层农牧民宣讲员往返航空交通、误工补贴(按100元/人●天预估)代垫代付预估金额以及项目总报价。
7.信用查询截图、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8.承诺材料:①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书面承诺;②服务质量及意识形态安全承诺书。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正本),统一规范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步提交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光盘(全套加盖公章扫描件)。报名服务商须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选资格,所有递交材料不予退回。
六、服务要求
(一)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确定的培训主题与课程大纲,细化完善培训实施方案,落实培训场地,精准对接专题授课师资、现场教学点位,落实各项教学安排。
(二)科学统筹教学点位,合理规划行程,最大限度减少学员路途奔波,突出研学培训实效。
(三)全面负责培训期间在西宁当地组织协调、培训场地、食宿安排、本地交通、教学配套保障工作,配备专职随班工作人员,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各项要求。
(四)建立完备安全与应急保障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培训期间各类突发情况,确保培训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五)培训全过程接受采购单位监督管理,按要求及时报送培训台账、阶段性材料及项目总结。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料送达截止时间:****18:30,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二)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三)单位地址:拉萨市****
(四)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五)联系方式:****
八、比选流程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组织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中选及未中选结果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这里是拉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2.所有参与申报单位自行承担本次比选资料编制、差旅、邮寄等全部参选成本,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申报单位应当保证全部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部有权对对应类别服务商的比选工作予以终止。
(1)该类别有效合格申报单位不足3家;
(2)该类别全部申报材料均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
(3)项目预算或者上级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比选终止公告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对外发布。已经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成本,比选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者赔偿责任,可视实际情况重新组织对应类别服务商比选。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赴区外研学培训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综合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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