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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长春 全部类型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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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南南段完善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起新立城坝下,北至绕城高速。

2.3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南南段水生态治理完善、伊通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南南段防洪完善部分,范围南起新立城坝下,北至绕城高速,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一)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南南段水生态治理完善工程

1、生态缓冲带:7.9万平方米;

2、园路铺装工程:新建人行步道17.3公里,修建人行车行铺装11.9万平方米;

3、便民服务设施:新建便民建筑等工程;

4、低碳示范建筑:新建便民桥、廊架、非机动车车棚、亲水平台等工程;

5、设施系统:小品、座凳、垃圾箱、指示牌、岸线安全管护等相关配套工程;

6、水电管网:对区****

(二)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南南段防洪完善工程

河道整治1.8公里,护岸提升及新建30公里,新建岛屿1座,新建排水涵洞7座,1座拦河闸电气改造,3座管理房室外平台及进场路改造。

2.4 项目投资总估算:4.44亿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初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勘、测量、物探等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图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等。

2.6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周期:自中标之日起10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初勘)

初步设计周期:中标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

2.7 质量标准:勘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

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1)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由勘察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2)勘察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3)设计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4)其他人员要求:勘察人员为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人,设计人员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人。

(5)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人员提供近一年(2025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 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勘察或设计业绩。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房屋市****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8时30分至****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5.3已在省级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长春),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全部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6.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并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持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企业锁完成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 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溪智融一期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李亮、王茜、孟春玲

电话:****

项目负责人:李亮

电子邮件:****@vip.163.com

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方式 :****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26.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63.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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