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机场10千伏1#开闭所高压电力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致各位投标人:
现就招标文件中关于“操作票”、“变压器状态及效率监测”功能以及“产品可靠性证明”作如下澄清解释:
一、关于“操作票”功能的澄清
本项目中对“操作票”的需求,特指实现操作票的“电子化流程管理”。即实现操作票的在线填写(开票)、归档及查询功能,并形成相应的电子台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界面设计方案及实现路径,相关开发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二、关于“变压器状态及效率监测”功能的澄清
经核实,本项目当前阶段仅为一个开闭所,暂未配置变压器状态在线监测传感器。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解释澄清:
- 本期实施要求:本期暂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完整的变压器状态监测及能效计算功能,仅需基于现有保护装置或测控装置采集的电气量,提供基础的变压器负载率监视界面即可。
- 预留扩展要求:投标人须在后台软件中预留“变压器状态及效率监测”的数据接口与软件架构。
三、关于“产品可靠性证明”的澄清补遗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二)产品可靠性证明”,将“按标准格式提供”修改为“可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标准格式提供,也可由投标人自拟格式,但自拟格式内容须完整覆盖原标准格式全部评审要素;该证明文件仅需设备使用单位加盖公章,不再强制要求负责人签字。评标委员会仅核查是否完整覆盖标准格式实质评审内容,格式排版不作否定评审依据。”
因本次项目涉及招标文件功能解释说明相关工作,澄清修改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发布后距离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法定15日,现将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 年 10 月 29 日 10:00(北京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26 年 10 月 28 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对应条款按本
澄清内容执行,招标文件文本不再另行修订。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含本澄清公告)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绵阳市纪委绵阳市监委驻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绵阳市****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盖章)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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