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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募工程造价服务机构的公告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26)川04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攀枝花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恒大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裁定由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审理。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于****作出****决定书,依法指定攀枝花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为确保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平、公正地清理攀恒大公司债权债务,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开招募工程造价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攀恒大公司成立于****,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10#(泰隆商务大厦),注册资本:29277.7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3332,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攀恒大公司登记机关为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张悦斌。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对攀恒大公司所发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未结算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核定,并提供造价咨询等服务。针对攀恒大公司所发包的工程量,严格根据管理人要求进行预算核对;负责编制工程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工程预算文件,并出具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二)积极配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开展攀恒大公司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为整体破产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三)协助管理人对涉及工程类债权进行细致审核,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晰准确; (四)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工程造价等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并就工程造价有关专业问题接受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五)完成人民法院或管理人交办的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事项。 工程造价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最终协议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本案系在司法框架下进行的破产案件,为保障程序公正,报名机构应当系入选《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的机构; (三)报名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或者不得、不宜进行工程造价评估的情形; (四)报名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因造价咨询服务产生的行政处罚记录; (五)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 (七)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有办理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且拟指派参与服务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办理工程造价工作丰富的经验; 四、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机构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拟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名单等; (二)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工程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介绍(提供以往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三)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期限等; (四)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收费方案,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和最大折扣等; (五)提交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攀恒大公司无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造价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六)报名机构联系方式(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送达地址等。 各报名机构盖章确认的报名材料(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全部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处(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密封外包装需注明“攀枝花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工程造价机构报名材料”字样以及报名单位名称。 五、报名时间及评审时间 报名机构应于****17时前递交资料。报名以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未被选中的机构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报名期限截止后,管理人将结合报名机构的数量等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方式及时间,并另行通知各报名机构,请各报名机构及时关注管理人的通知或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选定规则 管理人采取竞争方式选定工程造价机构,根据报价方案、规模、实力业绩、工作方案、完成时间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后报送至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备案,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募系为及时推进案件程序、参照类案办理需求发布并遴选第三方机构备用,实际选定后并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要约,如案件无相应需求,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通知备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四)工程造价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一切条款。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络咨询公告所附联系人。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若最终报名人数不足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在报名机构中直接选聘;管理人亦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等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相关事项,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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