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 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47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26.0256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 永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区 1)工程; (002)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区 2)工程; (003)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剥 离区 3)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区 1)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002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区 2)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003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区 3)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点击登录查看(电子邮箱:****@qq.com)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 15 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 15 楼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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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47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电子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2026 年 11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 预算金额:526.0256 万元,其中一标段 170.2833 万元,二标段 152.1548 万元,三标段 203.5875 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建设地点
****-01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 离(剥离区****
****-02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 离(剥离区****
****-03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7 批次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 离(剥离区****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 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落 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 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 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 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 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4)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
财库〔2016〕125 号);(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 2023 年至今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 段的中标资格。评审按标段顺序依次开展,投标人一经被确定为任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本项目其余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选;其余标段评审过程中,若该投标 人综合得分仍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名次,直接跳过该投标人,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电子邮箱:****@qq.com)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 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8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 年 11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 15 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 15 楼 联系方式:梁巨权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巨权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 15 楼 联 系 人: 梁巨权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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