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路5829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卫星路5829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年租金7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木次招标为其中的:
卫星路5829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卫星路5829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 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6时00 分
获取方式:吉林省地震局科研楼二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 托书(如有); (4)承租单位法人证明文件、近一年社保证明、近两 年无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地震局科研楼二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地震局科研楼二楼
七、其他
一、招租条件
卫星路5829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地震局
科研楼二楼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09时30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卫星路5829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2.2招租内容:招租房屋共两栋,同处一宗院落,具休情况如下:序号房屋名称建筑面积(m2) 结构/层数建成年份不动产权证号
1 老局办公楼2183.59 砖混/五层
1992年 吉 (2026)长春市不动产权
第****号
2 附属车库 (1-8号)300.00 混合/一 层1986年 吉 (2026)长春市不动产权第 ****号
合计—2483.59— — 一
2.3招租底价:年租金75万元,本项目采用反向竞价:
2.4租赁期限:5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竞价规则:起拍价75万元,以1万元为竞价单位:报价超过100万元后,以5 万元为竞价单位。
2.6租金支付:按年支付,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竟价价格一次性缴 纳首年租金;此后每年租在上一租赁年度届满前30日内一次性缴纳。
2.7 租金调整:租赁期内租金不作调整,以中标价执行至期满。
2.8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
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缝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租不接受个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
价。
3.承租方顼符合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不得从
事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大产
生噪声和废气等 扰民行业,以及高传染风险等高危行业;杜绝具有
环境影响性的商业、娱乐性场所及高传染性医疗机构项目。
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 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木项目报价。
7.承租方只能授权1人办理报名及竞价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
身份证原件,整个招租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8.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
承租协议,并按竞价价格一次性缴纳首年租金及80万元履约保证金。
9. 投标前须缴纳竞价诚信保障金10万元,并签订诚信协议。恶意竞
价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诚信保障金不予退还。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时间:****至2026年10月21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地震局科研楼二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地震局科研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介:吉林省地震局官网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