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针对本项目文件“第四项 评审办法”中“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40分)”表格内,序号3“施工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细则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文件表述:
原文件该评审项满分分值为25分,但原评分区****
二、澄清修改后内容:
为保持评分逻辑一致,现将该评审项详细评分标准修改为:“评审小组横向比较,综合评比,优良得20≤F≤25分,一般得10≤F<20分,差的得0<F<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