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与门禁系统一体化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原公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 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总体集成、安防监控)。
变更为: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6)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总体集成或安防监控)。
二、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闫凯杰、闵涵雅、李恒文
电话:****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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