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药材商贸流通国家级服务业
标准化试点城市第三方评价项目询价文件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对“亳州市中药材商贸流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第三方评价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2025年1月,亳州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分为两块,一是制定亳州市中药材商贸流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标准实施和改进第三方评价报告;二是指导亳州市中药材商贸流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自评工作,审核、修改自评报告、典型案例,协助提供自评佐证材料。两块内容一并询价实施。进度要求如下:
2.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服务费用。****前完成亳州市中药材商贸流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标准实施和改进第三方评价报告初稿,提交点击登录查看、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审修,****完成审修,并通过点击登录查看、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30%服务费用。指导亳州市中药材商贸流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自评工作,自评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支付30%服务费用。
3.项目实施过程中,保守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相关单位的宴请和馈赠,提出与课题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课题研究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4.对因委托单位过失影响评价的,将不予以支付委托服务费用,并终止委托服务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到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l.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三)供应商应在中药材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领域具有深入研究,并具有开展类似研究或实际项目实施的相关案例。
四、供应商确定原则(最低成交价原则)
(一)评审小组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称为合格供应商;
(二)评审小组根据合格供应商最终递交的报价,由低到高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成交后,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
五、响应报价函的递交
(一)本次报价最高限价20万元。
1.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以及邀请行业专家参与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2.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3.响应报价文件包括:响应报价函,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项目组人员名单、有关业绩证明等。响应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二)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7:30,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4楼407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报价函份数:正、副本各一份。
(六)响应报价函装订要求:响应报价函须装订成册或胶装。
(七)响应报价函密封要求:响应报价函须密封提供。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4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0558—****
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第三方评价响应报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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