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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海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江苏盐城 全部类型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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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询比公告

一、总则

1.1 采购方:点击登录查看

1.2 采购物资名称:电机

二、询比公告发布途径

千里马招标网(http://www.qianlima.com/zone_customer/recommend/index.html)上发布。

三、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相关标准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1

三相异步电动机

YE4-200L-4/30KW 额定电流:54.2A 电压:380V 功率因数:0.90 效率:90﹪ 接法:△ 转速:1470r/min 防护等级:IP65 频率:50Hz 工作制:S1 安装方式 B3 绝缘等级:F 进线方向:非轴伸端顶部左进线

台

2

2

三相异步电动机

YE4-200L-2/30KW 额定电流:54.2A 电压:380V 功率因数:0.90 效率:90﹪ 接法:△ 转速:2955r/min 防护等级:IP65 频率:50Hz 工作制:S1 安装方式 B3 绝缘等级:F 进线方向:非轴伸端顶部左进线

台

2

注:报价需注明电机品牌或生产厂家。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即报价文件组成,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yhhg****@163.com)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1.总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以及运送到买方或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2.结算方式:货到现场经买方初检合格后,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买方一个月内付30%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正常运行3个月,买方付合同总价的70%。

3.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4.报价单自拟盖章扫描件发邮箱(注明是否含税,税率为百分之几,供货期/服务期,付款条件,质保期,注明报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5. 响应询比活动单位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六、成交规则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有3家及以上单位响应询比活动,即进行评审。

全部满足报价要求的情况下、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序。

七、响应询比活动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失败。重新发布询比公告进行采购,重新采购失败的,改变采购方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一七三五一五七九三九七)

技术联系人:胡尊华 ****

九、报价截止时间

****9时

资格要求及报价单请在截止时间前发我公司邮箱yhhg****@163.com

十、合同草案

买卖合同

买方:点击登录查看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江苏·滨海 签订时间: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含税)

1

2

合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买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买方技术要求生产。

第三条、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日内送货。 交货方式:送货到买方公司五金仓库,运费由卖方承担。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戴济光。

第四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标准验收,质量异议在收货后十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第七条、随机备品、备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质保期12个月,自买方收货后验收合格且质量异议期无异议后计算。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第九条、担保方式: 无 。

第十条、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执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1.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 卖方产品必须符合买方要求,否则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卖方必须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 。

2. 卖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数量履行供货人义务。如因卖方原因延迟发货,卖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

3. 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否则参照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处理。

4.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6.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8. 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以快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七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9.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应以买方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扫描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点击登录查看

卖方:

单位地点:滨海县****

单位地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税号:****18367Q

税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滨海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江苏省盐海化工招投标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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