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业委会诉经开公司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和收益权纠纷案委托诉讼代理服务
2、项目预算:800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业委会诉经开公司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和收益权纠纷案委托诉讼代理服务,本次法律服务案件报价为总价,与代理案件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二审、鉴定等所有工作。案件报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一二审分别报价,一审开庭后先支付一审价格;如有二审,再支付剩余价格,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直接订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需有近2年内产投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代理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一审、二审分别报价;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3、律师执业证及社保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法律服务合同(加盖单位公章)。
**** 08时49分
1、报价开始时间:**** 08时49分
2、报价截止时间:**** 08时49分
直接订购,得分最高者中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义乌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客服热线)、****(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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